妻子外出打工三年,很少回家也没有抚养两个孩子。现在拿走家里结婚证明,上个月与第三人结婚。希望与妻子离婚并且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2026-01-03 20:4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通常基于双方自愿,并且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夫妻之间存在不和谐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家庭纠纷。 如果您的孩子是由前妻抚养的,则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来请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有对子女教育、生活等方面的义务,包括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等。此外,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