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期房房产证暂时没有办下来,只是售楼处的买卖合同和房管局的预登记,主贷人男方,现已办理领了离婚证,协议离婚房屋产权归女方,按揭谁付没有写明确,但都是女方打钱还贷。1,我想问这个房子按揭交完是不是女方一个人的??2,离婚协议书上写男方补偿女方80万整。没有写期限有用吗?如果我叫他另外打欠条行吗?
2025-02-27 18:4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 按揭购房是指通过贷款购买房产的一种方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按揭款的责任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款,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特别是涉及债务的部分,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可以视为双方同意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处理。然而,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签订任何协议前,详细阅读并理解其条款,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关于男方支付的80万元,如果没有约定偿还期限,那么该款项将被视为对离婚后房产的赠与。这可能涉及到税务和其他法律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应考虑提供正式的书面证明,以便更好地了解该赠与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认为男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遵守离婚协议中的规定。此外,也可以尝试与男方沟通,探讨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