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三年了,两个女儿归男方,但是他不旅行,包括离婚的账目都不认,但是孩子直跟我长这么大,大的十七,小的十二,我能不能把孩子要回来,当时他家房子两处,归女儿,能带着起过来吗
2025-04-28 01:12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如果在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其作为父亲或母亲的责任,例如支付抚养费、探望权等,这可能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主张由您抚养孩子。 至于房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如果房产在离婚时已经分割给一方,则另一方无权直接要求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间的感情纠葛,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