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贷款,但是他没有说提前交费用,后面合同也没有写交多少,这样的我签了生效吗?
2025-03-07 06:10在您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提前支付的条款应当明确。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提前支付的具体金额或比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条款为“默示条款”,即视为默认同意接受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贷款机构没有明确提出需要提前支付的费用,也不能被视为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其他不公正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要求修改合同条款或者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