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们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我给了他半年的房租费,我住了三个月因为我有事不住了,把钥匙给他了,他该不该把省的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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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房东有权在租客搬离时收回房屋。如果您已将钥匙交给房东,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关于交还物品的规定。如果房东要求您支付剩余租金,您可以提出合理的理由,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补偿费用。如果您对处理方式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与房东进行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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