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母亲私下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我外公的一片土地(承包地3.5亩+口粮地2人份共计1.2亩)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土地承包期限是2001年到2031年,目前承包地已签署转让协议,口粮地目前没有任何证件和协议,其中一人要求我母亲归还她的口粮地部分,我母亲应该归还吗?可我们当初是有偿转让的呀!不应该让她找我外公吗?
13天前在您提供的信息中,似乎存在一些混淆。首先,关于您母亲购买的土地是否属于您的外公所有以及该土地的性质(如承包地或私有),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来确认。如果这些信息不明确,可能会影响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擅自转让”和“无偿转让”,这可能是指您母亲购买的土地未经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且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情况。然而,即使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土地,也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由有权机构批准后才能进行交易。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或者备案等合法程序,并且要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对于口粮地的问题,如果该口粮地是在承包期内被非法侵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证据确凿、合理合法,避免因个人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如果您希望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请联系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为准确和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