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有一个车祸赔偿纠纷,我的全责,法院给双方进行了调解,只调解了一次,由于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并且对方去做的鉴定也不是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法院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判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程序合理吗?谢谢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案件似乎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公正。在进行调解之前,应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参与讨论。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应该继续进行诉讼程序以解决争端。 此外,关于法院未通知您而直接做出判决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司法程序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该判决不公平或不合理,建议您及时向有关当局(如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以便寻求公平处理。 请注意,这些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和指导,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和法律咨询。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