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去吃饭四人第二方去吃饭三人,中途第二方叫第一方的一个人来第一方那里吃饭,结果其他三人都去了,饭后第一方不认识的那三人其中有一人死亡,死者骑电动车,第一第二请吃饭的人发生事故到的现场,当时伤者没什么事,就走了大车也走了,请问请吃饭的需要赔偿多少钱?第一方的三个人把受伤者带回车碰导致死亡,其他人该赔偿多少?
14天前首先,关于第一方和第二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配合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对于伤亡事故中的赔偿问题,应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如果责任无法明确划分,则按照公平原则,即过错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至于您提到的“第一方的三个人把受伤者带回车碰导致死亡”,这属于另外一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确认是否是第一方的行为导致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如果是,则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是,那么则需进一步调查事故的具体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责任人。 综上所述,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事故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