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家庭分割田地争纠纷。在2010年时候,我兄弟李金明(甲方)与我李金布(乙方)在田地分割事情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书,协议书成立内容我(乙方)认为并无错误,也就按照分的田地管理自己的田地,后李金明(甲方)说田地界线有不明确之处,双方的田地一小部分没有固定一个点明确界线位置,协议书上写李金明南抵李金位、李金布田,李金布水田分界线北抵李金明田、南抵李金位田。现在双方都可以移动界线,双方在争议范围互不相让,现在协议书有百分捌七十以上没有争议,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是不明确,这样的协议能废除吗?重新分吗?从分田立协议书在七年当中甲乙双管理不一样,因甲方一直不管理现在田不像田乙方不同意重新分有道理吗
2024-09-29 21:24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描述的家庭分割田地争纠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并且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者占有使用。因此,如果您的田地被他人侵占,您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土地权属。 至于协议书的问题,如果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书应当被视为有效。然而,如果协议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则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对于是否可以重新划分田地,这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重新划分田地对公平公正有利,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并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