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结婚的时候,婆婆有一个旧院,结婚后,我们自己盖的房,离婚了,我可以分到房子吗,,谢谢老师
2024-11-24 11:15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遵循“夫妻平等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具体而言,在您的情况中,您和您的配偶共同出资建造的新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您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如赠与、继承等)。因此,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取得的财产,即使是在婚后一起使用的,也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您在婚前获得的旧宅基地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也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受分割。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