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两年了有个女儿还不到一岁,没有结婚证,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个喜字都没有,我哥哥姐姐来参加婚礼,我想着自己回不去就说把彩礼让他们带回去给我爸爸,现在他却说我哥哥姐姐是来要钱的,那钱是后来他爸去银行打的,就给了我家三万块的彩礼钱,婚前打过两次胎,他说现在离婚要我把谈恋爱和婚前打胎的钱都还给他,要我给他二十万还要给小孩抚养费,
2025-01-12 05:53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事实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因此,你们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彩礼可以要求返还。但需要证明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上述情形,并且返还后不会造成对方生活困难。 再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决。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考虑到您已经生育两个孩子,且有合法收入来源,一般情况下无需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建议您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实现家庭和谐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