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产队全体村民于1995年按照人均30元集资入股办起了采石厂,由时任生产队长兼任法人代表。谁知这位法人在自己承包经营2003.5,12-2006.5.12期间,私下将企业变更为自己的个体企业,请问这合法吗?
2025-07-05 00: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公司设立时应当明确约定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并确保所有股东都了解其责任。如果您是作为集体投资者加入的,那么您有权要求退出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在本案中,由于您没有明确知道该企业的性质,且在非法人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建议您尽快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了解您的合法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您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