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前夫没离婚前他偷着拿我的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借了五千块钱到现没有还,请问是他还还是我还
2025-12-08 08:07你好!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提到的“前夫”是否为您的配偶。如果您确实与前夫存在婚姻关系,并且该笔借款发生在你们尚未离婚的情况下,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前夫已经去世或者无法联系上,而您作为唯一继承人或有权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其遗产以偿还该债务。同时,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诉讼时效丧失。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委托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