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十六岁,找别人借了钱,有借条,借条是五千,但是孩子说这里面有两千的利息。他实际收到两千八,借钱的人不承认有利息。该还多少钱?这钱应该谁还
8天前如果孩子的借款中确实存在未支付的利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年利率为6%。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此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关于具体应偿还多少金额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本金。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本金为5000元。 未支付的利息。已知未支付的利息为2800元(5000元-2200元=2800元)。 利息计算方式。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未支付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因此,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债务人在剩余还款期间应当支付的利息总额为。 2800元/(1+6%)^36=7983元 所以,债务人在剩余还款期间应当支付的总利息为7983元,加上本金5000元,共计57983元。此外,由于债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债权人还有权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其他权益。 至于这笔钱是否由孩子或借款方承担,取决于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结果。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