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异地婚姻。女方河南人,初婚,男方福建人,离异带两个男孩。2014年8月拿结婚证。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女方无工作,一直在家带孩子。现男方要求离婚,女方能否要求补偿,能否拿到孩子抚养 权?并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有出示单身证明,婚后拿的房产证,且婚后一直在还贷款。房子有没有我份? 急急急
2024-08-21 05:1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和处置。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是您的亲生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您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享有抚养权;如果没有证据表明您对子女有过错或者不适宜担任抚养人,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抚养意愿来决定是否给予抚养权。 至于您提到的房贷,虽然贷款是在你们结婚后产生的,但贷款用于购房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该部分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至于是否有您个人份额,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