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卡被冻结了还没有开庭。后来我那张工资卡丢了我又从新在单位开了一个打款账户。请问我这算是故意转移财产吗
2025-02-07 08:1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在您的情况下,您并没有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首先,如果您已经将工资卡和打款账户分开使用,并且没有进行恶意操作或隐瞒事实,那么这可能是因为您当时急需资金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因此,您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转移财产。 其次,即使您的行为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例如忘记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等,但这种行为通常不会导致对案件的实质性影响。此外,如果您的案件尚未判决,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并酌情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您的行为可能存在问题,但在没有达到故意转移财产的程度时,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被视为有意转移财产。建议您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