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坦头镇老街一间半的老房子(七八十年代属于街面),90年时卖给邻居(当时好像是可以卖的,94年土地使用证已转给对方,标明性质为买入,房产证没转走)。目前主要问题是房产证既无法转户给对方(好像新政策农村房子一人一户)又无法消掉作零还无法去掉其中一个名字。我们不想要房子和房产证,请问碰到这样的改怎么处理???这本房产证不消掉或里面的名字不去掉就算一套房子,现在想买新房子,缴税就得加一套的契税!九十年代的政策跟现在政策不一样,转了土地使用证,没转房产证,事情做了一半,请问现在该按照旧的政策还是新的政策去做呢?
2025-03-09 12:08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当前房屋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政策,如果原房主已经去世,或者其配偶死亡,那么在继承人中需要有明确的继承权证明,并且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在处理此问题时,需要确保您具备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其次,您可以考虑与原房主进行沟通,询问是否有意愿将房产证转移至您的名下。如果有意向,双方应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确定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细节。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公证机构对转让过程进行公证,以增加交易的安全性。 再次,如果您不愿意接受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改,可以尝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法院撤销房产证上其他人的姓名。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技术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最后,无论选择哪种解决方案,都需要考虑到可能产生的税费问题。如果您决定保留房产证,需要考虑购买新房子时如何缴纳契税的问题。如果放弃房产证,可能需要重新办理购房手续,并可能面临更高的税费负担。因此,在做出决策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