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有集休分给我土地将有一亩地,现将耕种十多年了,现因修电站,我们另土地被水淹了,现将高山没有淹没的土地,被村和组领导,强行分给了别有农户,因我们现所都是移民,也是就地搬迁家安家,因他们报名是有土按家,而我们是就地无土按家,但其理由是,这批土地合同上集没有签订,全生产队平均都有,有的户土地被水淹了现国家培了钱,有的多年没种现恾了变成了自有林地,我们有十户人继续在种粮,现在被村组,强行给我的收回集体,无偿的给这些农户分了去种地,这个合法吗?
2025-02-28 21:04您的情况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该土地存在争议或存在不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情况,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首先向有关政府机构(如乡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合理确定使用权人的范围和期限。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事实。 总之,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