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年年底因把别人打伤,鉴定为轻伤二级,然后他起诉我给我关进看守所啦,后来我爸妈在外面通过私了赔偿他钱,他写啦谅解书然后再找了一点关系就给我放了,后来我去参军,政审的时候需要一份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档案,去派出所的时候然后一查我打过架有档案然后没给我,然后就没成功参军,过一年检察院打电话给我叫我去签什么字,签字后说这事就算结束啦,那现在我再去当兵还能行么?档案现在消除啦么?谢谢。
2024-10-23 23:22首先,您被指控犯有一级轻伤罪,并因此而入狱。在您的案件中,对方提出和解并签署了谅解书,这表明双方同意以一定的金额来解决纠纷。然而,在申请参军时,您可能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您的前罪历史导致您无法获得一份“无犯罪记录”档案。这个档案通常是由警察局或类似机构保存的文件,用于证明一个人在过去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尝试恢复参军资格。 联系军队相关部门。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的军队招聘部门联系,说明您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提供特定的程序来处理此类案件。 了解相关法规。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军人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犯罪记录的规定。 参加必要的培训和体检。根据军队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完成一些额外的训练项目或者接受身体检查。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如果经过努力,您仍然未能得到所需的“无犯罪记录”档案,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选择,如转业或者退役,以便继续实现自己的军事目标。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并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支持系统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