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闺女定婚,要了三金价值25000千多,退婚的时候男方把礼金和三金收下,第二天就想把三金拿过来又想让我们给他钱,我没有接收,因为三金是他买的,当时如果给我们现金自己买的话,我肯定会接送收给他们现金,请问律师我们怎么解决。
7小时前您好!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保护。首先,您女儿已经表示不接受三金作为订婚的礼物,因此对方要求退还三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的。其次,在法律上,如果您没有同意将三金作为赠品,那么您有权拒绝收取这些财物,并且可以向对方提出退款的要求。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