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我在2009年在本市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因土地性质问题开发商至今没有给我办到所购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没有通知我接房,今天我去接房时,物业要我交清所欠物管费用,物业既没有同我签物管合同之前又没有通知我交物业费,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5天前您好!首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其承诺,并尽快为您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其次,如果物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告知您所需缴纳的费用,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拿到所需的证件,并妥善处理好相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