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但是婚后儿子的工资卡在他父母手中,直到房子装修完搬到新房后工资卡才给他儿子,给的时候工资卡上只有不到一百块钱。现在女方要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如果他父母能拿出证据说是是他们全款买的房子,我怎么举证工资卡一直在他父母手中,以此来证明买房的时候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了。还有一个问题,后来又买了一套房子,在付房款和装修时他父母拿了几万块钱,没有特别说明,离婚时他父母这个钱怎么算,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2025-01-05 00:46首先,关于房子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在你的情况中,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但该房产实际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因此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工资卡的问题。 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工资卡一直由你的丈夫保管,并且他在结婚前就持有工资卡,那么这可能可以作为你主张购房时使用共同财产出资的依据之一。你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这一点。 最后,关于另一套房的问题。 关于这套新买的房屋,如果是按照你们的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也是属于你们双方共同所有的。至于对方父母出的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或赠与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