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篮球赛的主办方,报名时收取球员报名费,在比赛期间因为球员的恶意犯规导致对方球员受伤,去医院检查为锁骨错位,需要动用手术修复,伤者却要求保守治疗,医药费就比较少了,赛前也签署了免责协议但是队长签的,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伤者现在要求主办方与恶意犯规的球员共同承担两万元的赔偿款,我想问一下这个两万元是否合法,具体的责任应该是谁
20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关于运动员在比赛中因恶意犯规导致他人受伤,并且医院诊断为锁骨错位并可能需要手术修复的情况,这属于体育赛事中常见的意外伤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来处理。 其次,关于免责协议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免责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如果恶意犯规的球员是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则该协议可能会被法院视为不具有约束力。 再次,关于两万元的赔偿请求,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您的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免责协议明确指出了任何意外伤害的风险和相应的赔偿责任范围,那么按照协议规定,恶意犯规的球员应该对受伤者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协议中没有提及类似事故的风险和赔偿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应当由主办方承担。 最后,如果您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免责协议并且协议中有明确说明恶意犯规应承担责任的内容,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由于涉及到医疗费用和法律责任,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医疗专家和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意见。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事件来判断,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