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父母前阵子过世了,是这样的,我父母都是再婚结合的,我妈妈有一套学区房留给我,写的我跟我妈两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和我母亲再婚前和他的前妻有个女儿,我想问下我妈给我的这套学区房我父亲的前妻的女儿有份吗?注意房产证写的我母亲和我两人名字,这个我父亲的女儿离婚时是判给他前妻抚养的,和我没有血缘关系,我都没怎么见过她
2025-06-17 14:44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我母亲和我两人”的名字,并且没有其他明确的约定,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您和您的母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房产继承通常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效力以及遗产分割等。 对于您提到的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权利继承该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其次,如果该前妻在与您父母结婚之前就已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已经生育子女,则该前妻的女儿有权继承其父母亲生子女以外的财产份额。 不过,考虑到您提到的情况比较特殊,即该前妻的女儿不是您父母的亲生女儿,而且在离婚时被判决由前妻抚养,因此可能无法获得直接继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和您的母亲共同协商处理此事,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咨询。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