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车主,17年12月29号,把车辆借给朋友开,在武清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己方全责,定损己方修车9800,对方车辆损坏还未做出,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诉求:朋友一开始说修车费用他承担,现在不给了,当事人不想走保险,想让朋友自己承担损失的赔偿,想委托律师处理
14天前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未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况下,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保险公司。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及可能的赔偿金额。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协助。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调解员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调解或判决。 收集证据材料。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证明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避免因拖延时间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