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所在公司是今年5月签署的合同,合同期为1年但在今10月被要求重新签署合同,公司不是同一家,在刚要求我们上交5月签署那份合同,若遗失还要求我们写声明,是否可以拒绝
2026-03-30 02:46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合同已被要求重新签订。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合同遗失,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份声明来证明您之前已签署过该合同。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不接受这份新的合同或不愿提供声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您可以选择拒绝接收这份新的合同,并保留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有其他证据表明您曾经签署过此合同,例如合同副本或其他相关文件,您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拒绝新的合同。 也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合同的存档和认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新的合同条款,同时保存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便将来处理任何争议时使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