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和前任有个女儿,这个女儿是女方自己坚持生下来的,男朋友一直在阻止因为他们都已经到分手地步了,女方想用孩子套住男方,结果生下来男方就准备送给别人养,想彻底结束这段感情,可女方不愿意,但是没有结婚也没有领证,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分开了,女儿被女方带走,刚开始每个月给六百到八百的抚养费,可是后来男方没有给钱了,告诉女方要么她自己带,他不出一分钱,以后都不要联系,要么送过来自己养,可是女方不愿意。之后就没有在联系也没有给过钱。现在我们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朋友和他爸爸妈妈都说那个孩子她们永远都不会接受的,也不会认。就算找上门也不要。可是我家人都担心万一以后我们结婚了那个孩子回来我该怎么办
2024-10-05 14:02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使双方已经分居,并且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其次,关于男方想要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情感需求和社会适应能力。如果孩子愿意跟随男方一起生活,那么男方应该尽最大努力去照顾孩子,确保其健康成长。 再次,建议男方和女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以及孩子的需求和情感状况。如果双方都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考虑如何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最后,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抚养孩子,都需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忽视孩子的情感需求和社会适应能力,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