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欠条是我写的,借款的数据后来又增加了一笔在借条上,签条的末尾就一个签名是借款人的媳妇代签借款人的名字,他媳妇按的指印,到法院起诉他们夫妻,有影响吗?他们家有三套房子和汽车,他的房子都没办房产证,真要打赢了官司,像这种情况好执行吗?谢谢
2024-09-06 15:0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仍未主张权利,那么该债权即被视为消灭。因此,在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确认借款时间是否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 其次,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被告的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且这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您可以考虑请求分割。但是,具体的分割结果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证明来决定。 最后,关于判决的执行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法院的裁决书以及相关的执行措施。一般来说,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但具体执行情况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被执行人的行为表现、案件的具体情况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同时,也请您注意保存好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