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多年,但是房子一直是爷爷的名字,兄弟三人,大哥智力残疾,一直由老三照顾,二哥不怎么管,二哥的房子也是爷爷的,但是当年平房改造已过户到二哥名下,当时老三卖掉房子一万五,二哥要求给他8000才能让老三搬回来住,8000虽然给了,但是没有任何凭证,转眼快20年了,现在老大住院情况不是特别好,想问下这个房子最后需要怎么分,20多年一直是老三一家人人再住,所有费用都是老三支付,二哥每年就来一次短短几分钟,其他时间不来往
18天前首先,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爷爷去世多年,且房产一直由您大哥和二哥共同居住,所以房产应该属于他们二人共有。 其次,关于老三和二哥之间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有平等继承权。因此,如果老三认为自己有权获得部分房产份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遗产。 再次,关于费用的支付问题,如果老三愿意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并同意与二哥协商处理房屋维修等事宜,那么二哥确实有权要求老三支付相应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老三作为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二哥提供相关的费用发票或收据,以证明其已经支付过相关费用。 最后,关于老三的医疗费用,如果老三能够证明自己的确为该房产的实际使用人,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那么二哥有义务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则应由老三自行承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