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O15年8月29签的拆迁合同,一直到今年元月,我哥儿子将我们告上法庭,我们签合同肘只按我们的平估签的,但他的评估是另一个,我们有合法土地证我房产证,他没有,他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的房屋,他啥都没有为啥要我们赔,只因他的评估就能赔吗?
2025-05-04 09:5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就拆迁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您可以查阅当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了解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如果按照拆迁合同中的约定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且双方都认可了评估结果,那么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您认为评估结果不合理或者存在不公正之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其次,对于被告提出的赔偿请求,也需要根据当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来判断。如果拆迁补偿的标准合理并且得到了双方的认可,那么被告无权提出超出标准的赔偿请求。然而,如果拆迁补偿的标准明显不合理,或者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那么被告有权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纷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