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伤者,11月5日被人寻衅滋事殴打致轻伤一级,现住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医院,打人者现在还逍遥法外,医药费也不支付了,我已停药一星期,实在没办法了,想寻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2025-03-19 04:03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感谢您向我们求助。根据您的描述,您遭遇了一起寻衅滋事事件,并受到了轻伤一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请您提供以下信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经过;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治疗记录; 损害赔偿的请求金额及依据(如工作收入情况); 打人者的身份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等); 您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未来可能需要的后续治疗计划。 一旦收集到上述资料,我们将协助您进行维权活动,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法律顾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