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房子是婆婆打款买的回迁楼,结婚后一年多离婚房子我对象说盼给我了,这样我能得到这房子吗,
2025-03-30 18:16您好!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婚后一方在婚前对房屋进行了出资或者赠与,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在您和您的配偶离婚时,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即您对象声称希望将回迁楼分给您,这种说法并不明确。因为回迁楼通常是政府为了安置搬迁群众而建设的住房,其产权归属通常由政府或原拆迁户决定,而非个人所能控制。因此,如果该回迁楼确实属于您对象的家庭财产,他可能有权利主张这部分财产的份额。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请注意保留好所有关于房屋交易的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处理此类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