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他人去公证处和他人进行公证吗
2019-08-25 20:041、办理委托、声明、遗嘱、收养、生存等等与人身有关的公证事项时,必须本人亲身办理。 2、公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件、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件等,均可以由他人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一)遗嘱公证;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三)赠与公证; (四)认领亲子公证; (五)收养公证; (六)解除收养公证; (七)委托公证; (八)声明书公证; (九)生存公证; (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此外,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由他(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