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姚某2017年11月16号因诈骗三百多万和重婚被拘留后逮捕,12月28日我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拘,因为姚某犯罪期间给我瘫痪的妈妈和得癌症的姐姐看病用了三万元,之前他说做市场我婚前卖房子的钱物累计一百多万全部给了他,所以我以为是 我的那些钱。更不知道姚某和他表舅女儿2011年有领 证结婚,骗我的钱和犯罪所得也全部在他表妹那里。案发后我去派出所,办案让我等通知。结果没有任何传唤的情况下,网上通缉被刑拘37天,检察院认为我是受害方予以释放,但办案方依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因钱全部给了姚某,这几年生活困难,在看守所期间至今聘请不起律师,受尽精神凌辱和摧残,请国 家予以帮助讨回公道!
2025-05-19 16:32非常抱歉听到您的困境。在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确实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以便了解您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获得合适的法律建议。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他们可能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此外,您也可以尝试通过政府或者非政府组织获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例如,一些慈善组织可能会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其他形式的帮助。 最后,我希望您能够坚强面对挑战,保持积极的态度,相信正义终会得到伸张。如果您需要任何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我会尽力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