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办理结婚证之后,男方父母利用结婚证买了我老公单位的福利房(他们单位的房必须有结婚证才能购买),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他父母付了首付22万多,其中有我老公自己的几万,剩余钱也是我老公利用公积金贷款,他爸是担保人,他家在结婚以前承诺,每个月帮助我们还七百的贷款,我们还六百(因为我没有工作),可是从17年8月份开始还贷,他家到十一月份只出了两个月的贷款,并且分别为600和650,现在他妈想要那套房子,说不给我们了,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如果划分应该属于他父母还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们结婚时间为一年零九个月,有一个五个月大的小孩,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谢谢
2025-03-03 19:26首先,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与丈夫结婚后的一年内,你们共同拥有这套福利房的所有权。 其次,关于是否支付贷款的问题,根据你的描述,你与丈夫每月分别承担600元的还款责任。这表明你们已经对这笔债务进行了合理分配。因此,对于偿还的金额,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各自应承担的比例进行补偿。 再次,关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认为孩子应该由你来抚养,那么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这一点,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此外,你还需要考虑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例如孩子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等。至于财产分割,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平均分割。即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平均分割各自的个人财产。 优先照顾子女利益。如果一方收入较高或负担较大,另一方有权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 尊重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应尊重他们的意见。 最后,建议你与你的丈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