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朋友已满16岁未满18岁。他男朋友也是。我朋友是自愿的。能不能告他强奸罪。要是想告他怎么告?谢谢您了
12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幼女”),即使出于自愿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也不能构成强奸罪。因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才能对女性实施强奸。 因此,您的朋友在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并非犯罪行为,无法构成强奸罪。不过,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或者感情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寻求调解来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建议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