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家带孩子的妈妈,老公在外面打工,半年过去了就给了家里1100块钱生活费,可是在我们家里什么都要买,这点钱一个月生活费都少了。我想问这个有法律保护吗?
28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如果你的丈夫不履行这一义务,你可以要求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你们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财产纠纷,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你首先与你的丈夫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立场;其次,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最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