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1年,有结婚证,2个孩子,一个孩子抚养,没有财产,协商
2025-04-13 06:00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分居的事实,并且有孩子的共同生活。虽然您没有提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如果您希望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话,您需要与前配偶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夫妻离婚,孩子仍然是他们的共同子女,他们都有权利参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过程。 至于财产分割,如果你们之前有签订过财产协议或者约定,在离婚时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请注意,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尊重彼此的感情和利益,通过协商找到最适合双方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