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是四川的,我是福建的,201616年7月12日,抛弃我跟一周半孩子,一分钱也也没有给过至今为止都没有过看过我们,我们的结婚证在她父母手上,孩子的出生证在她父母手上,我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孩子的出生证,他们要夫妻的身份证,可是我找不到他人,孩子在学校里又孩子的出生证,请问我该怎么办,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办法离婚吗。
2026-01-24 04:0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拒绝与您离婚,并且不支付抚养费,则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关于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孩子的出生证明、医院的出生证明副本等; 寻求社会力量帮助,比如向当地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 如果您的丈夫仍然拒绝离婚,您可以寻求家庭暴力处理机构的帮助,要求对其进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防止其对您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