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做工程的颜先生找我借20w,我没有我就介绍我朋友郑先生,郑先生借同意但是借条由我出,我也没多想,于是郑转20w给我,我转给颜,我给郑出借条,颜给我出借条,月息3分。中途颜息是直接转给郑的。2016年通过3人协商,把之前的借条作废,由颜直接出借条给郑。并注明之前2张借条作废。 现在颜破产,郑拿2014年的借条找我还钱,请问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2024-09-21 13: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郑先生和颜先生之间的借贷关系已经终止,并且约定将之前的借条作废。因此,郑先生有权要求颜先生按照新的借款协议还款。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的新的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 保留相关凭证。在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或电子文件是非常重要的。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此事,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