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这种情况,六月一日我们到大理东方妇产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子宫限极症和输卵管包块,解决方案是做子宫切除手术,做了三天理疗和灌肠,六月四日下午两点半进的手术室,结果出来了以后医生说,拿了一个囊肿,子宫并没有切除,说以前手术做太多,肠粘连的厉害引起的,她们把粘连的做了一部分,然后建议我们去外科做手术。现在手术的结果家属非常不满意,明明她们说的是妇科问题,只要切除子宫就可以,现在挨了一刀,结果还要建议我们再做一次手术,这个我方有理由和院方要个说法吗?
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家人可能有权要求医院对之前的医疗决定进行解释,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首先,您可以考虑向医院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您的不满并询问是否有可能获得更好的治疗方案或重新评估之前做出的决策。此外,如果之前提出的治疗方案不被接受,您也可以与医院的医疗团队沟通,讨论其他可行的替代治疗方法。 如果您认为医院的决策存在误导或者错误,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一情况。法律顾问可以协助您了解您的权利,收集证据,以及准备必要的诉讼文件。在必要时,他们还可以代表您参与谈判或者法庭上的辩护工作。 请注意,这些建议基于一般的情况,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时应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