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我是重庆人,她是四川人,我们有一个十二岁的儿子,我和儿子的户口都在四川,在儿子两岁的时候她提出离婚,可是她爸妈不同意,之后她就出去十年没和家里联系,直到去年才回家,在这十年中她家修房子我拿了五万,其余我寄回这个家的钱有几万,总计可能有十二万左右,所以我们现在离婚的话该怎样协商房子的问题和小孩的问题?谢谢
2025-04-15 06:36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建议双方先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各自的主张,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由其协助双方进行调解或代理诉讼。 关于房产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双方共有,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一方所有。至于孩子抚养权,也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 总之,解决此类纠纷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以期达成有利于各方的解决方案。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