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真心请教,望尽快回答!我的女儿现在33个月,二月中旬送到幼儿园上学,是个私人开的幼儿园,第七天的中午因为高热惊厥随后住院了,在这之前2016年的6月份有过一次高热惊厥,本次我们也没有追究园方的责任,但是这次出院15天了,我们送孩子去上学,却被园长告知不让孩子在那上学了,把我们退回来了,就是因为高热惊厥他们害怕担责任,入园时候交的钱也没有全数退给我们,我想问的是他们因为这个事情给我们退学合理吗?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根据法律这个情况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8-30 06:50您好,关于您女儿被私立幼儿园拒绝接收的问题,我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事实。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对整个事件的具体细节有清楚的理解和掌握。包括是否确实发生了高热惊厥,以及幼儿园是否有明确的理由或依据拒绝接受您的孩子。 收集证据。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您可能需要准备一些书面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幼儿园的声明等,以支持您的立场和请求。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自行解决遇到困难,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教育局进行投诉。这些组织通常会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并且有权介入调查和调解。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幼儿园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条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退还学费并赔偿因退学给您带来的损失。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查看您的具体情况,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得到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希望您能顺利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