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交通事故方面的,我是一个离婚的男人,不定时的去看孩子,在2015年12月十五日早开前任大舅哥的车送孩子上学,由东向西在红绿灯路口准备左转,这时候左转弯待转区是红灯,视线良好,我减速准备停车,这时候我的左侧隔离带绿化处有很多环卫聚集在一起,准备开会,其中一个背对着我从绿化带掉下,于我的车左侧后视镜相刮,后由120送往长春吉大医院二部,期间有人联系我要三千,我以为车是全险,所以拒绝,期间去看望买的水果,并问大夫说没事,交警队事故认定我全责,说我瞭望不够,我提出异议附近有治安摄像头,是他自己撞到我车的,警察说他是交警,摄像头是治安的,他没权利调取,随后我提出复议申请,接待的警察说长春每年有
2024-09-27 13:3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交通责任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没有过错或存在客观原因导致事故。 如果有监控录像或其他证据支持您的说法,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取这些证据。 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 若无法自行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