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 我是一名建设单位的职工,公司安排出国工作 建设项目,但出国前要签一份回国后再继续服务五年的协议,现在已按程序离职,但公司要求交出国违约金,问下合乎劳动法要求吗
2025-06-07 16: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离职手续,并且合同中也约定有出国协议,因此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但是,如果公司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更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