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丈夫今年3月初突发脑溢血去世,在去年的11月底为了给孩子办理留学,我们在中银(香港)存了33万港币用来办理存款证明,(以我丈夫名义),现在我想请教一下这钱怎么办理继承?我们只有一个女儿,在2013年我们办理离婚,但依然住一起,2016年我们办理复婚。如果我本人不能前往香港办理,我可否委托授权他人办理?万分感谢!
2025-07-29 23:28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在2016年与您重新结婚后,你们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您还为您的孩子办理了留学所需的银行存款证明。因此,这笔款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通常情况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遗产分割应公平合理; 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 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方式执行。 如果您无法亲自前往香港处理遗产继承事宜,您可以考虑委托一名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律师或代理人来完成这一过程。此外,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工具进行沟通和协调。 请随时联系我,以便为您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