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4年.结婚时土地和房子都给我了。就是没过在我名义下。离婚家产怎么分。孩子26个月。孩子跟我。男方抚养费怎么给。
2024-07-11 21: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土地和房子在结婚时给了您,但如果没有过户到您名下,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其归属。 关于离婚时家产的分割,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您提到孩子26个月,如果孩子跟您,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男方的收入、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合理需求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建议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