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两个女儿全判父亲,但是大女儿非要跟妈妈,她妈妈带走了要抚养费,不给就不要孩子,是否可以起诉把孩子判她母亲?胜算有多大?
2024-07-11 21:51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了一致协议,并且法院已经据此作出了判决,通常需要遵守这一判决。然而,如果大女儿坚持要跟妈妈生活,并且她妈妈也愿意抚养她,这可能构成对原判决的变更请求。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大女儿的年龄和意愿。如果她已经达到一定的年龄,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她的选择是稳定的,这可能会对法院的判断产生影响。其次,如果母亲带走孩子并要求抚养费,这可能被视为一种对原协议的违反。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理由是母亲的行为违反了原协议,并且大女儿的意愿应当得到尊重。 至于胜算,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女儿的年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以及法院对儿童最佳利益的判断。如果能够证明母亲带走孩子是为了逃避抚养费的责任,并且能够展示自己有能力并且愿意抚养孩子,胜算可能会增加。然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最终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