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1日签了劳动合同,签二年,到2018年6.1日到期,没续签,但是一直工作到11月8日,公司辞退我,然后在这期间换了四个老板,老板那边的劳动合同都没了,我该说他们没跟我签合同还是签了合同?这个补偿金怎么赔付给我?
2026-01-04 15:06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未被及时续签,您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专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调解或裁决。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 劳动合同原件; 与原雇主之间的往来邮件、短信等记录; 公司内部文件或通知,证明公司有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的意思; 职位晋升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终止的因素; 您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级别等详细信息。 在获得相关证据后,您可以依据上述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索赔请求,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或做出裁决。如果您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或直接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尽可能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口头沟通记录,以便于后续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