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么晚打扰了!麻烦问一下,我骑自行车从南向北过马路,已经过了中间线了和从东向西行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责任是按电动三轮车划分的主次责任,我家是个体户开饭店的,对方就一个交强险,护工,营养,医药,误工费,这些应该赔多少呢?
2025-09-01 18:3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的案件中,由于您没有过错,因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具体数额需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您受伤程度及治疗费用; 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残疾鉴定结果; 损失物品的价值评估等。 以上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和数额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且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后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额。因此,在此过程中,建议您聘请一位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并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酒驾等,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建议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